脑中风的医疗费用
Thursday, December 6th, 2007脑中风:指由于脑血管意外产生脑出血(不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或脑永久神经损伤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被保险人经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疾之一而无法复原者。治疗花费:5万元以上,平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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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指由于脑血管意外产生脑出血(不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或脑永久神经损伤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被保险人经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疾之一而无法复原者。治疗花费:5万元以上,平均8万元。
Tags: 健康保险, 健康险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慢性及永久性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而导致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经骨髓检查确定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花费:10———20万元,平均15万元。
Tags: 健康保险, 健康险慢性肾功能衰竭(亦称为尿毒症):指双肾功能均出现慢性及不可逆转的末期衰竭,并已因此进行定期之肾脏透析或接受肾脏移植手术以维持生命。治疗花费:每次平均435元,一年5.5万元,平均8万元。
Tags: 健康保险, 健康险癌症(亦称为恶性肿瘤):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侵润为特征的恶性肿瘤。治疗花费:5—20万元,平均12万元。
Tags: 健康保险, 健康险1978年至1988年,我国职工人数上涨30%,而同期医疗费用却上涨414%;人均医疗费用上涨310%;1988年以来,我国医疗费用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大大超过同期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1) 医疗服务量的增加和高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
(2) 疾病谱的改变,心脑血管疾病、肾病、高血压、癌症等高费用疾病发生率提高。
(3) 人口的老龄化及大众的健康意识提高。
(4) 医疗服务单位人力成本的增加和管理费用的上升。
上述因素决定了医疗费用上涨的必然性。
商业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及住院补贴型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被保险人被确诊患了合同界定的某种疾病,不管发生多少医疗费用,都可按保险合同上的约定额度获得赔偿。
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以发生意外或疾病而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比例报销。这种保险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形成互补,理赔金在被保险人住院结束后给付,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住院补贴型保险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保险金补贴的收入保障保险,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无关,也是在住院结束后给付.
Tags: 健康保险, 健康险健康险是以疾病的发病率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率为保险费计算的基础。健康险的保险事故是指患病和意外,而非死亡,不像其他寿险那样以生命表为确定保险费费率的基础。因此,健康险的费率是经验费率,而非一般寿险有固定生命表可查。
健康险的保险事故是指患病、意外等,人的疾病有多种,健康险的险种也有许多不同类型,对各种疾病、各年龄层次均可组合,每一险种都有一定的客户 群,险种多的,争取到的客户就多,尤其是某些发生率低,但一旦发生,大多数家庭均难以负担其医疗费用的保险,更具有费率低,保障高的特点。而一般寿险的险 种仅仅是生存领取和死亡给付的组合,险种少。
Tags: 健康保险, 健康险健康险是以被保险人身体的健康状况为基本出发点,以提供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补偿为目的的一类保险.
1997年全国职工医疗总费用为773.7亿元。每家庭平均医疗保健支出为718.3元;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为375.57元。此处家庭和个人的医疗保健支出系家庭和个人的实际支出不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支出。
医疗保健消费将持续上升。由于人口结构老化、保健意识增强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个人医疗负担适当增加,内地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消费支出比重继续上升。在未来的5年内,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比重预计由2000年的5.5%上升到7%。
基本上来说,健康保险是为了弥补全民健保的不足,并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的商业保险。又可以根据保障内容或诉求对象的不同,分为「住院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癌症险」、「妇女与婴儿保险」、「失能险」与「长期看护险」等。
人吃五谷杂粮,总有生病的时候。既然有病就要看医生,相关的风险保障就因此应运而生。
健康保险就是一般俗称的医疗险,举凡是因为生病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医疗行为,保险公司会就医疗费用,或因此导致无法从事工作(需要特别加购「失能险」,才有相关的保障)情形时给予补偿。
国内目前虽有全民健保提供国人基本的健康保障,但如要求较高的医疗品质,全民健保就明显不足。特别是许多病患住院的原因,都是由慢性病所引起,需要定期进行门诊治疗与追踪,甚至住院诊疗。种种费用都可能对个人或家庭造成庞大的财力负担,这也更突显出医疗险的重要性。
通常相关的住院医疗险,都提供了住院医疗的各项医疗保障,包括费用给付、杂费给付、手术费用给付、居家疗养费用给付等,可以说已经涵盖了相当完善的医疗保险计划,让个人或家庭能从容面对额外的医疗支出。
一般住院医疗险的给付项目包括有:住院前后门诊费用、急诊费、手术费、病房费、医师诊疗费、护理费、杂费(X光、心电图、医生所开的医药费、物理治疗、输血. ..等等)。
在「住院医疗险」方面,主要可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是「日额定额型」,也就是所谓的「定额给付型」。投(要)保人不论看病、住院花了多少钱,也不需要任何的医疗收费单据,只要有医疗院所的诊断书,保险公司即会按照契约上的内容,给付一定的保险理赔金。
第二类与第三种是「实支实付型」住院医疗险,及「实支日额择优给付」的「混合型」。
住院医疗险通常是以「一年期医疗保险附约」的方式存在,当然也有主契约保险(表示可以单独购买,不必附加在其他主契约之上),年期最长也可保障终身。不过即使是一年期的契约,多数保险公司都会保证每年给予续保优惠。
一般寿险主要在提供身故或全残的保障,但「重大疾病险」则是特别针对现代人因重大疾病如:癌症、中风瘫痪,器官移植等,急需大笔资金的需求而设计。通常这类保单会结合寿险与健康险的特色为一体,并提供豁免保费的功能,可以说是一种保障性相当强的产品。
国内的重大疾病险的保障范围,涵盖了国人十大死因所常患的疾病,也就是指以下七种:
1.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3.脑中风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5.癌症
6.瘫痪
7.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所以一旦投(要)保人确定罹患契约中所列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就会立刻给付100%的保险金,以便让病患(被保险人)安心疗养,并寻求长期而稳定的治疗。
癌症险主要提供罹患各种癌症时的医疗与身故保障,它与重大疾病险最大的不同在于:
1.癌症险主要保障项目在各种癌症,但重大疾病险则不限于癌症病症。
2.重大疾病险的理赔,重在罹患时的一次给付,但并不重于罹患重大疾病后的相关医疗支出;而癌症险的理赔支付,除了在确认罹患癌症时,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外,事后的各项医疗费用,例如特殊用药、后续门诊等的费用,癌症险也都有支付。
至于特别以癌症为诉求的「防癌健康保险」,也可因为保障期间的不同,分为终身与定期两种。
妇女与婴儿险是保障妇女或婴儿健康或死亡的险种。通常保障期间非常短,大约只有两、三年。在保障期间内,如果妇女或婴儿发生相关医疗费用,或是重大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支付相关的保险金。
不过由于这是一种纯保障的商品,所以保费相当便宜,超过保障期间,被保险人也没有任何满期金等可以领回。
至于保障的对象,有的商品是「只保大人(即专保女性的「妇女险」),不保小孩」;但有的商品是「保大人,也保小孩」的「妇女与婴儿险」 。
所 谓「失能」是指失去工作能力,通常是因为意外事故而无法工作,如骨折,甚至残废的情形而无法正常工作。所以失能险就会给付一笔「失能保险金」,补偿被保险 人薪水上的损失。不过这种保险通常以附约的形式存在,附加在健康险或人寿险的主约,而且每家保险公司对「失能险」的定义都不相同,值得要保人选购时多加留 意。
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过程,除了生病时的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再加上庞大的医疗支出外,住院诊疗与就医的病人特别像年纪大的中风病人,更需要一个长期看护,照料日常生活起居与饮食,长期看护险即此应运而生。
长期看护险其实与住院医疗险类似,只是支付的费用,非住院或开刀、诊治上的费用,而是偏重在聘请看护人员等的长期财务负担